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依据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尚有95,519,289.59元的资金占用。郑煤集团曾承诺,待回购股份(以股抵债)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以现金方式偿还剩余的占用资金。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郑煤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已于2005年11月10日将剩余的占用资金以现金方式全部还清。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