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10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定向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382号),公司的定向回购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近日,公司将正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实施申请。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