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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1日在郑州市航海中路99号中都饭店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7名,代表13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牛森营,副董事长郭矿生,董事袁清伟、张玉东,独立董事邹源、余丽因公未出席会议,其中牛森营委托副董事长姜光杰,郭矿生、余丽委托董事王书伟,张玉东委托董事王志勤,袁清伟、邹源分别委托独立董事贾耀林、鲁鸿贵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姜光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批转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05]34号),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146条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7条之规定,会议经讨论,决定成立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并决定将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主任委员:鲁鸿贵
    委 员:姜光杰 王书伟 贾耀林 余 丽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人员变动,致使董事会其他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已实质发生了变化。调整后的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牛森营
    委员:姜光杰 袁清伟 郭矿生 王书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贾耀林
    委员:袁清伟 杨松君 高洪新 张玉东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牛森营
    委员:姜光杰 郭矿生 王书伟 鲁鸿贵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鲁鸿贵
    委员:杨松君 高洪新 张玉东 贾耀林
    5、生产技术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松君
    委员:王志勤 高洪新 王书伟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