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将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错误统计为51197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8.1亿股的64%。现更正为: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为511989690股,占公司总股本8.1亿股的63.2%。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