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30日上午9:00在浙江东方集团大厦18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志亮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名,代表股数(包括授权代表人代表股份) 296,477,592股,占总股本的58.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所做的各项决议有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逐项审议了提交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修正案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议案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同意票296,477,5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锦天诚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姜春华、卢方舟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