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4月16日上午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4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二、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经理班子依法经营,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