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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股数(包括授权代表人代表股份)29696.911万股,占总股本的58.7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做的各项决议有效。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何志亮的主持下,逐项审议了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递交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递交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董事会换届议案、2004年度公司董事长薪酬议案和监事会换届议案,经到会代表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二、董事会换届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
    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到会股东对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结果如下:
    何志亮,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高康,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洪学春,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李天林,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汪祥耀,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胡祖光,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胡一平,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三、2004年度公司董事长薪酬议案
    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四、监事会换届议案
    到会股东对监事会中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叶秀昭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效票29696.911万股,其中,同意票29696.911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颜华荣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