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3月15日召开的200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决议刊登于2001年3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现将 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88454280. 6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600669.35元;提取10%的法定 公益金6600669.3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5252941.92元, 上年度结转未分 配利润19769490.88元,本次供股东可分配利润共计95022432.80元。经股东大会决 议,从可分配利润中按2000年度末总股本14103612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 计42310836元,尚余52711596.80元,结转至2001年;从资本公积286434417.83 元 中按2000年度末总股本14103612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计42310836元,结余 244123581.83元。
    二、送股及转增股本的对象
    2001年3月2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28日
    2、除权及派发股份、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1年3月29日。
    四、股份派送及转增办法
    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入股东帐户。 处理原则为:所有股东按规定先享有整数的送股,对小数部分按股东小数点尾数大 小排列,每位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数与计划送股数一致,如尾数相同者 多于余股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本次送股后公司股本结构 单位:万股送股前 本次派红股 本次转增股本 送股后 比例100%
国家股(发起人) 6110.937 1833.2811 1833.2811 9777.4992 43.33
社会法人股 2136.618 640.9854 640.9854 3418.5888 15.15
社会公众股 5856.057 1756.8171 1756.8171 9369.6912 41.52
合计 14103.612 4231.0836 4231.0836 22565.7792 100.00
    六、派发股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9元( 计算公式:上年度净利润/实施本次分配后的公司总股本)。
    七、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戴肖萍
    电话:0571 7213357 0571 7215678转
    传真:0571 7215011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