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在监事会召集人李军的主持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正:
    将《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修改为“总裁”和“副总裁”。
    四、《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报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