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3月2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02年,本公司结合政府审计自查发现,以前年度累计取得保险费返还28273063.50元,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将此金额计入损益,并按33%的税率补计企业所得税9330110.96元。公司已将该会计事项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实际取得保险费返还当期的会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调增2001年年初留存收益18942952.5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增15154362.04元,盈余公积调增3788590.50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同期数栏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15154362.04元,对2001年度净利润无影响。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处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审议通过了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度报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撤消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3年4月29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