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12月31日下午2时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刘宁生的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内部审计制度》
    六、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同意给予公司董事长每年5万元津贴(税后),给予公司副董事长每年3万元津贴(税后),给予公司董事每年2.4万元津贴(税后)。
    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的高管人员2002年报酬议案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的公司高管人员2002年报酬议案的基础上,董事会经充分讨论研究决定,2002年,给予公司7名高管人员平均报酬(含税)约45.5万元。
    八、对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增资1191.888万元的议案
    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强")注册资本1038万美元,香港迅宇国际有限公司持有该司51%股份,浙江华强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司9%股份,公司持有该司40%股份。东方华强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高档男、女时装、纺织面料及其配套染整和服装加工。本次增资共计360万美元,东方华强的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增资144万美元,按1美元:8.277元人民币折算,增资额为1191.888万元。增资后,东方华强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398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司40%股份。
    九、向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分行专项借款1191.888万元,用于向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增资
    以上一、二、四、六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