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7月26日下午2时3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汪祥耀因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表决。会议在公司董事长刘宁生的主持下,审议了通过如下议案:
    一、投资设立广西东方控股进出口有限公司(暂定名)
    详见同时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2票反对,1票弃权。
    二、受让浙江华强印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该公司进行增资
    详见同时披露的公司受让浙江华强印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对该公司增资公告。
    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专项借款45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广西东方控股进出口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2票反对,1票弃权。
    四、同意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专项借款3436.611万元,用于受让浙江华强印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该公司进行增资。
    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