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3月12 日上午在公 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监事会召集人李军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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