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2月27 日上午在 杭州花家山庄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军先生为监事会召集人;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与会监事在审议时认为,2001年度公司董事会、 经理班子在面对全国外贸出口 形势严峻,国内出口退税严重滞后等困难面前,经营思路正确, 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办 法有力,经济效益创公司的历史新高,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规范,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到目前为止, 没 发现公司董事、经理违法、违规、违章及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二、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是符合实际的, 财务报告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实事求是的。
    三、2001年度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方案》,变更程序合法,并进行充 分披露和公告。
    四、200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在公司中报、 年报进行了充分披露。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