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七次监事会于2004年3月23日(星期二)上午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李英俊监事长、薛耀忠监事、田胜利监事委托),会议由陈元松副监事长主持。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03年度报告和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003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和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东方大厦三楼出售、收购世纪长江公司股权,都是有利于全体股东的。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艰苦谈判,国嘉实业担保案中的损失大大减少,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上述内容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