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新增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租赁及管理,酒店业,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商科技新材料开发经营,IT业服务。(按工商审核批准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的议案》,同意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专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设在董事会秘书室。
    对上述第二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