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二届八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收购长发集团拥有的东方大厦车库意向的议案》(详见2002年4月20日《上海证券报》),公司委托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位于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的54个地下车位进行的评估,评估确认其总面积为1951.02平方米,评估值为1620万元整。经与长发集团公司协商,参考周边地下停车库售价,并根据该地下车位已全面出租且是东方大厦裙楼经营用房的必要附属设施等情况,双方以1728万元的价格成交,并签定了《关于受让东方大厦经营用房附属设施的协议》。该事项已在公司2002年半年报中披露。
    在二届八次董事会和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上,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居亮、平颂恩、龚敦敦均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赵晓雷先生对本项关联交易投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邓伟志先生在二届八次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投赞成票,二届十二次董事会请假未出席。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长江投资公司的控股股东长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名称: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新华路315号
    3、企业类型:股份制企业
    4、法定代表人:潘志纯
    5、注册资本:65000万元
    6、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境内外投资、兴办各类工贸技经济实体、商业、物资、仓储运输、旅游、经营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国内外经济信息咨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东方大厦地下车库54个停车位及相应的建筑物。该停车位坐落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为东方大厦办公楼的地下配套车位。该建筑竣工于1999年5月竣工。
    该项房产的总面积为1951.02平方米,经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质和房地产评估机构资格B级证书的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其价值为162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该项关联交易的签署日期为2002年6月28日;
    2、交易标的为长发集团公司拥有的东方大厦地下车库54个车位所涉之房产。
    3、交易价格:1728万元。
    4、交易结算方式:现金。
    5、定价政策:交易前,长发集团委托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东方大厦地下车库54个停车位的状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的基准日为2002年3月12日。根据该所“长信房报字(2002)第2026号”评估报告结果,该处房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620万元。
    由于该地下车位已全面出租且是东方大厦裙楼经营用房的必要附属设施,地理条件优越,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的原则,经协商,双方以1728万元的价格成交,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有利,它有利于公司拥有的东方大厦房产的出租工作,便于公司对东方大厦物产的整体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晓雷先生经过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后认为:东方大厦地下车库是公司拥有的东方大厦二、三层裙楼的必要辅助设施,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长发集团公司拥有的东方大厦地下车库的意向如果实现,将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房产、增加利润来源,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需要,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在通过上述议案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已经进行了回避,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邓伟志先生在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上表示了同样意见。(详见2002年4月20日《上海证券报》)
    七、备查文件:
    1、长江投资公司章程;
    2、长信房报字(2002)第2026号评估报告;
    3、关于东方大厦车位分割协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