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曾于2002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披露光大银行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要求公司承担因国嘉实业未能偿还到期货款2000万元及利息而产生的连带保证责任,现该案尚在审理中。
    8月21日,公司收到长发集团上海物资总公司的书面承诺,为维护集团内成员企业的形象,帮助公司化解在国嘉实业担保诉讼案中的责任风险,该公司将为本公司补偿因上述案件可能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