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8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专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项议案。
    本公司拥有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90%的股权,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沪交货(2005)第391号文关于同意核发给长发集团经营规模为200辆符合货运出租营运物流的货运车辆额度的要求及满足货运出租的经营条件,本公司已经06年6月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其从原2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增资至1000万元。
    现根据与该公司配套的陆交中心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和市内配送业务的需要,本公司决定在今年6月已对该公司增资的基础上再增资500万元人民币,以满足其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其经营规模。本公司按比例以现金的方式增资45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占其90%的股比不变。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