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卫星或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航天卫星应用总公司(以下简称:航卫总)的通知: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资源整合的整体规划,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拟将航卫总所持有的中国卫星31.67%的股权划转至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五院),股权划转完成后,航天五院共计持有中国卫星41%的股权,航卫总持有中国卫星10%的股权。股权划转事宜将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