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1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京科高字0311008A1590(GFH0123)号《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3年7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下发公司海国税批复[2003]字第04177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同意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起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申报”。执行上述政策将有利于公司今后业绩的提高。
    特此公告
    
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