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三位,实到三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旅游资产股权转让的议案》;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港美大厦股权转让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