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六家非流通股股东(占非流通股股份100%)一致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 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