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述合同事项系指在2003年度内,公司在银行办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累计数额已形成重大借贷合同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合同事项概述
    2003年度内,根据生产经营以及技术改造资金的需要,公司多次向银行申请办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截止12月24日,累计金额达到33995万元,已构成重大借贷合同事项。
    二、借贷合同具体情况
    从2003年1月1日至12月26日,本公司在银行办理借贷合同共四项,涉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两个账项,合同总数6份,金额总计33995万元。
    1、短期借款事项:
    公司分别于2003年3月、7月向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小桥支行办理短期借款6995万元和5000万元,于2003年12月23日再次办理短期借款8500万元,累计金额达到20495万元。此部分借款平均年利率为5.8%,由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长期借款事项:
    公司于2003年12月24日向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小桥支行办理长期借款13500万元。此部分借款期限为两年,至2005年12月到期,年利率为6.588%,由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三、有关情况说明
    在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同时,公司向银行归还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两笔,金额合计22000万元。其中一笔13500万元向银行归还后,以长期借款方式借出(即前边所述新增13500万元长期借款)。另一笔8500万元向银行归还后,以短期借款方式借出。此外,公司还有1300万元应付票据到期归还后,又以短期借款方式借出(两项合计9800万元均属前边所述新增短期借款的一部分)。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以及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下降23300万元,公司截止12月24日的各项借款总额较年初增加10695万元。
    四、合同签定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合同的签定是为了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以及加快技术改造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使得本公司在今年钢材市场供需两旺的形势下,能够抓住市场机遇,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快速发展;并且上述借贷合同事项也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造成损害。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向银行借款合同;
    2、相关财务报表。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