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0(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416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1日
    ▲除息日:2003年6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8日
    一、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的内容是以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1,369.0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1,184.81万元,以2002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58,2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元(含税);共计分配30,275.44万元,剩余573.05万元结转2003年度。
    2、派发年度:2002年度。
    3、本次发放现金红利税前金额为每股0.520元,扣税后金额为每股0.416元;
    三、本次分配的具体实施事宜:
    1、具体实施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11日(星期三),除息日为6月12日(星期四),现金红利发放日为6月18日(星期三)。
    2、发放金额――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比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16元;对于已流通股机构投资者以及非流通股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20元。
    3、发放范围――截止2003年6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4、发放办法――非流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已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发放。
    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邮编810005)
    联系电话:0971-5299089 5299673
    五、备查文件: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