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通知,我公司控股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份369,669,184股中的34,3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质押给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07年6月27日。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