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01年5月21 日召开 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79,925,659.09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7, 992 ,565.91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3,996,282.95元,未分配利润为67,936,810.23元。 公司决定以2000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582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税前 现金股利0.6元(税后现金股利为每10股0.48元),总计分配利润3493.32万元。
    二、利润分配实施对象
    此次利润分配的实施对象为2001年6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日与发放日
    此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6日,除息日为2001年6月7日,发放日 为2001年6月15日。
    四、利润分配办法
    1、国有股、法人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社会公众股(含公司高管股)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交易结 算系统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资金 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 待投 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该公司确认后, 即将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 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3、根据规定, 本公司将为个人投资者就此次股利分配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机构投资者所得税扣缴自行办理。
    五、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及传真:(0971)5299089
     5299450 5218389(fax)
    联系人:杨凯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