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于3月2日下午14时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长陈显刚先生授权董事刘克林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全先生授权委托董事刘克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岩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杜鹏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的情况,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自中国人民银行下达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内分两次发行,每次发行3.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发行利率及承销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并与承销商协商确定,主承销商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还款来源:以公司实现的利润、折旧费、净现金流量以及在银行融资偿还。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文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与西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贷款互保协议》,约定双方相互提供30000万元额度担保,期限肆年。(详见公告:临2007-005)
    以上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召集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07-00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