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工作疏忽,本公司于2006年6月13日发布的《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中将被担保人四川运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富国电工有限公司、成都新利源经贸有限公司之间表述为关联关系,此三家公司都是本公司战略合作伙伴,三家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特此更正。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