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公司股份357,903,8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显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1、决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通过《工作细则》,其中主任委员:陈显刚,委员:刘克林、李全、汤巨祥、陈岩;
    同意357,903,8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2、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通过《工作细则》,其中主任委员:陈岩,委员:陈显刚、刘克林、范增裕、杜鹏环。
    同意357,903,8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3、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通过《工作细则》,其中主任委员:范增裕,委员:陈显刚、刘克林、杜鹏环、陈岩。
    同意357,903,8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4、决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通过《工作细则》,其中主任委员:杜鹏环,委员:陈显刚、李全、范增裕、陈岩。
    同意357,903,8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
    1、张先良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357,903,8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2、梁煜忠先生为公司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357,903,8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及新任董事、监事简历已经于200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特聘请任萱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此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西宁特钢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治理准则》及西宁特钢《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西宁特钢《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