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监事会于2001年4月13 日在公司监事会办公 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将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的收购资产事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没有 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4、本年度内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深同证审字[2001〗第048 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