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立大会于1997年10月8 日在青海省 西宁市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认股人(代理人) 110人,代表公司股份248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000万股的77.5%, 符合《公司 法》的规定,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
    二、公司章程;
    三、选举张昭云先生、徐连生先生、吴九骥先生、王锡才先生、袁桂林先生、 杨占海先生、刘来君先生、陈显刚先生、张贵范先生、武琪先生、常镇有先生、吴 振环先生、夏杰勋先生、李得爱先生、杨宗昌先生为公司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任期三年;
    四、选举宋付轩先生、顾省身先生、陈永先生为公司监事,职工民主推荐陈永 会先生、郝强先生为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五、关于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六、关于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情况报告;
    七、批准公司筹委会与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于相互提供产 品和服务的总体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关于收购西钢集团公司 一号电弧炉生产线及厂房的协议》、《关于收购西钢集团公司大方坯连铸机先生线 及厂房的协议》;
    八、关于公司8000万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议;
    九、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登记、股票上市事宜。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