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人民币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红利0.30元( 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4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1日
    ·除息日:2002年7月12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7月22日
    一、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 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1年度
    2、分红派息方案: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1年12月末总股本17476.8万股为基 数,2002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 5243040元。
    3、每10股税前红利金额为0.30元,每股税前红利金额为0.03元。流通股个人股 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0.024元;流通股 机构投资者、国家股和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 03元。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1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12日;
    3、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7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7月1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 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现金红利到账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 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法人股现金红利于2002年7月22日起由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万州证 券营业部(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81号金英商场2楼)代理发放。 法人股东领取红利 需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经办人身份证。
    4、发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节假日除外)
    六、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023-63801161
    传真:023-63801165
    2、地址:重庆市喻中区八一路183号谊德大厦12楼
    邮编:40001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股东年会《关于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