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7,992,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2月25日。
    3、2006年12月27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除权日:2006年12月26日,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股权登记日次日对公司股票作除权处理,并计算除权价。
    5、复牌日:2006年12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6、自2006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三峡水利",股票代码"600116"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水利、本公司、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11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月7日~2006年12月11日期间的交易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8.58%,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81.69%。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已经刊登在2006年12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7,992,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单纯送股情况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34股股份对价。
    在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现第二大股东特别承诺:
    (1)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三峡水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在三峡水利股改完成后一年禁售期满之前,有权按200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三峡水利每股净资产作价将所持三峡水利股权出售给本承诺人。如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本承诺人出让股份且在三峡水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本承诺人将代为垫付对价,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行归还本承诺人代为垫付的对价及其孳息,并经本承诺人同意后,由三峡水利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方案实施的内容: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重庆市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982,000 21.16% 36,982,000 17.65% 水利部经济管理局 32,736,000 18.73% 32,736,000 15.62%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 11,000,000 6.29% 11,000,000 5.25%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9,961,600 5.70% 9,961,600 4.75%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7,000,000 4.01% 7,000,000 3.34% 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 3,696,000 2.11% 3,696,000 1.76% 长春永顺经贸有限公司 3,540,900 2.03% 3,540,900 1.69% 四川长平机械厂 1,100,000 0.63% 1,100,000 0.52% 重庆市万渝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0 0.63% 1,100,000 0.52% 北京恒丰兆业投资有限公司 700,000 0.40% 700,000 0.33%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8,959,500 5.13% 8,959,500 4.28% 流通股股东 57,992,000 33.18% 92,787,200 44.28% 合计 174,768,000 100.00% 209,563,200 100.00%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5日。
    2、除权日:2006年12月26日,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股权登记日次日对公司股票作除权处理,并计算除权价。
    3、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12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三峡水利",股票代码"60011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即2006年12月25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乘以转增比例,尾数保留3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上市公司要求的送股(或转增)股份总数完全一致。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家股 69,718,000 -69,718,000 0 境内法人股 1,760,000 -1,760,000 0 募集法人股 45,298,000 -45,298,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116,776,000 -116,776,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家持有股份 0 69,718,000 69,718,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760,000 1,760,000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45,298,000 45,298,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16,776,000 116,776,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57,992,000 34,795,200 92,787,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7,992,000 34,795,200 92,787,200 股份总额 174,768,000 34,795,200 209,563,2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累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重庆市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478,160 G+12月 20,956,320 G+24月 36,982,000 G+36月 水利部经济管理局 32,736,000 G+60月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 10,478,160 G+12月 11,000,000 G+24月 注:(1)表中G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以上表格系基于公司股本在此期间不发生变化的假设情况下编制的,未来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化,将进行相应调整。
    八、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人:何小军 王静
    联系电话:023-63801161
    传 真:023-6380116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83号谊德大厦十二层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