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 500万元
    累计为该公司担保数量:500万元
    ● 反担保方名称: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
    反担保方式:以其滴灌带生产线及辅助设备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余额:700万元
    ● 逾期担保余额:200万元
    ●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5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5年12月22日,本公司与万州商业银行电报路支行在万州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田公司)在该行的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00万元。
    2005年3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为源田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告见2005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即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源田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中路,法定代表人:范华忠,公司主营节水产品的生产、销售,承揽节水工程规划、设计、安装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86.39%),其信用等级未评定。
    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53万元,负债1,258万元,无贷款,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为1,258万元,净资产为2,094万元,净利润为-260万元。
    截止2005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73万元,负债1,288万元,无贷款,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为1,288万元,净资产为1,785万元,净利润为-297万元。
    源田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源田公司在万州商业银行5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担保借款到期日后二年;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本公司与源田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该公司以其滴灌带生产线及辅助设备为本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其资产价值为720万元,若该公司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本公司有权处置上述设备。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源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发展,在其市场拓展期解决其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源田公司以其法人资产为本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为源田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非电产业的发展,根据该公司目前的产品销售及经营状况,认为其能够按期偿还债务。同时,为有效防范本公司的担保风险,该公司为本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00万元,逾期担保余额为2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协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