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万州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本公司为其12,56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已全部逾期, 为减少公司损失,2004年3月23日本公司与万州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该协议约定:万州公司将所属鱼背山水电站的拦水坝、泄洪洞抵押给本公司,作为对本公司向其提供的12,560万元贷款担保的反担保;万州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包括本公司代其清偿的本金、违约金、利息、诉讼费用、参加诉讼支出的律师费用及本公司为实现抵押权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公证费用、差旅费用等;协议约定在万州公司将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在本公司的保证担保责任完全免除后终止;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成立,在办理抵押物登记后生效。2004年3月25日,本公司与万州公司共同在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管理局五桥房屋交易所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目前,本公司正积极争取有关各方的支持,力争将万州公司已抵押给本公司的鱼背山水库大坝资产(截止2004年12月31日帐面资产净值18,918.61万元)抵偿给本公司,以尽力减少本公司损失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其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反担保协议》;
    2、房屋抵押登记书、房地字第0246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