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原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万县市办事处及中国建设银行万县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信达公司)诉上海川东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川东公司)及本公司借款强制执行纠纷案,本公司在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一般户、建行万州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基本户先后被冻结(公告见2004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鉴于该案已审结并执行(公告见2004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目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解除对上述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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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