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4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和第二大股东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816.296万股长征电器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9%),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4644万股和3816.296万股全部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质押期限自2005年1月25日至2006年2月25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