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 年4 月2 日上午9:00 时在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9 人,代表股份1203278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勇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会议采取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20327881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或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予以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20327881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或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予以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120327881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或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予以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3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706,698.16 元,加上2002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56,146,593.35 元,2003 年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2,439,895.19 元。
    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120327881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或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予以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赞成120327881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或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予以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选举潘琦、李勇、徐宏军、龙晓荣、黄钧儒、王小卒、李铁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黄钧儒、王小卒、李铁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依次如下:
    潘琦: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李勇: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徐宏军: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龙晓荣: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黄钧儒: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王小卒: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李铁军: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选举唐勇、李杰斌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依次如下:
    唐勇: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李杰斌:120327881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职工监事冯道谦已由公司工会选举产生。
    8、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公司200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 年度审计机构。
    赞成120327881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赞成票占到会股东(或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予以通过。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熊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