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9日下午2: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临时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8人,参加会议表决董事8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名推荐王小卒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声明,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提名也发表了声明。(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
    二、审议通过了《为上海华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借新还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2月24日作出为上海华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兴业银行外高桥支行申请贰仟柒佰万元(2700万元)“借新还旧”贷款提供担保决议,担保期由2003年1月22日至2003年9月21日止。现担保期限临近,经协商,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同意继续为上海华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兴业银行外高桥支行申请贰仟肆佰叁拾万元(2430万元)“借新还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壹年。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日
    附件一: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王小卒
    性别:男
    年龄:38岁
    任职单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单位职务:财务金融系教授
    本人专长:经济学
工作经历: 82年-86年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专业 经济学学士 86年-89年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西方经济思想史专业 经济学硕士 89年9月-91年5月 哥伦比亚大学 经济学博士 94年5月 纽约大学经 济学文学硕士 96年9月-12月 法国巴黎银行资本市场部 经济分析员 97年2月-12月 美国美林公司私人投资服务部营销技术顾问 2003年9月-2004年8月 香港大学商学院荣誉教授、韩国汉城国立大 学经济学院访问教授 2002年3月-至今 世界银行顾问
    附件二: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小卒先生为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股份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6日于遵义
    附件三: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小卒
    作为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职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小卒    本人签名:王小卒
    2003年8月26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