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3月10日签定《股份转让合同》,合同约定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每股1.63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84,602,960股长征电器国家股按比例分别转让给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46,440,000股,占总股本27%)及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38,162,960股,占总股本22.19%),股份转让款137,902,824.80元由广西银河集团公司及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按照比例以现金形式支付。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贵州长征电器股有限公司股份,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开披露的"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和"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