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贵州长征电器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因与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遵义市长征支行发生借款纠纷,被贵州省高 级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本公司的国家股35397040股,冻结时间一年,自二00一年十 一月二十九日至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