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正信审字(2006)第4-132-1 号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已于2006 年3 月16 日完成了对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器)2005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中和正信审字(2006)第4-13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200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长征电器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长征电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及长征电器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长征电器的责任是按上述通知执行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年度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按上述要求出具专项说明。
    经审计,我们发现除控股子公司(江苏银河机械有限公司)占用资金2813 万元外,未发现除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外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长征电器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长征电器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了解长征电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外担保情况使用,不得移作其他任何目的。为更好地理解长征电器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长征电器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送资料:
    1、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明细表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再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政芳
    2006 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