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5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
    二、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议题
    1、审议《200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5年度利润预算考核办法》;
    6、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申请2005年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关于包钢(集团)公司对稀土高科供水、供电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该议案是对2003年与包钢(集团)公司签署的有关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调整,本议案已经2004年10月16日公司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13、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12、13项选举董事、监事采取逐项表决、累计投票方式进行。
    六、出席会议人员
    1、2005年4月15日下午3:00(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于2005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和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附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个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到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稀土高科证券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八、注意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稀土高科证券部
    联 系 人: 向 宇 张大勇
    电 话:0472-2207799 传真:0472-2207788
    邮政编码:01403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1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