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报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 月 28日在包钢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5人,持有公司股份25814.9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5%,会议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参股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有 关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系关联交易(有关公告刊登于2002年5月28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关联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6644.4万股,同意6644.4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814.9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814.9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同意25814.9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814.9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814.9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刘怀宽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