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7月1日以董事传阅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传阅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拟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向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有关贷款的具体事宜正在协商之中)
    董事会承诺将根据本次担保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