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于2月14日上午8:30 在公司小楼会议室召 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8名,一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3名监事 及总经理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一、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我公 司200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4519226.24元,净利润46310927.28元,分别提取10% 的法 定盈余公积金4624274.26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2312137.13 元 , 加上年末分配利润 23536626.49元,200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2911142.28元。
    董事拟以2000年末总股本1156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 1元(含税),总计分配利润11564800.00元,剩余51346342.28元结转下一年度。
    此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
    公司2001年度拟至少分配一次,以送红股为主,派发现金为辅。分配数额不低于 当年实现可用股东分配利润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总和的20%。
    七、前次招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9月19日,公开发行3000 万股 社会公众股,发行价格每股7.52元,扣除发行费用934万元,实际共募集资金21626 万 元。经吉林会计师事务所(现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吉会师股验字( 1998)第9号验资报告及吉会师审字(1999)第86号审计报告审验确认,该募集资金 于1997年9月26日前已全部到位。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运用项目
    我公司截止200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招股说明书》承诺的超薄热缩管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 2946 万元,截止2000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投资2495万元,项目已完成。 该项目累计实现 销售收入3880万元,利润2357万元。
    (2)《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引进大管扩张设备项目。 该项 目计划投资2993万元(含用汇265万美元)。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投资 2310万元,项目已建成。该项目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入7550万元,利润5012万元。
    (3)《招股说明书》承诺的热缩石油管道防腐制品扩建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 资2700万元。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投资406万元, 并形成了一定的生产 能力。根本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未投入该项目的资金2216万元改投其它项目。 该 项目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255万元,利润887万元。
    (4)《招股说明书》承诺热缩材料绝缘型低压母线槽扩建项目。 该项目计划 投资2697万元。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投资484万元, 并形成了一定的生 产能力。根据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未投入该项目的资金2291 万元改投其它项目。 该项目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利润198万元。
    (5)《招股说明书》承诺的辐射交联电线电缆专用母料扩建项目。 该项目计 划投资2990万元。截止2000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2257万元,项目已建成。该项目累 计实现销售收入150万元,利润97万元。
    (6)出资4895万元,收购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责任公司40.79%的股权。 截止2000年12月31日,已完成收购,并取得收益401万元。
    (7 )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合资兴建青岛金 元塑胶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用于空调机连接铜管保温的泡沫管。 该项目计划 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980万元。截止2000年12月31日, 我公司已完成投 资,并取得收益-30万元。
    (8)新建粘性内表面热缩管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已投资2878万元。 目前该项目的设备正处于调试阶段,该项目目前尚未产生效益。
    (9)投资3000万元与科技总公司、 杉杉集团共同设立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投资,尚未产生效益。
    3、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信息披露说明
    我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把募集资金投入超薄热缩管技改等八个项目, 由于 客观环境因素的变化和自身发展战略的转移, 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部分调 整。
    1999年12月,我公司召开了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原热缩石油管 道防腐制品扩建项目及原热缩材料绝缘型低压母线槽扩建项目的继续投入, 及取消 原自粘性橡胶带生产线改造项目(2116万元)及原专用热熔胶研制项目(计划投资 2900万元)的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资金改投于收购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责任 公司40.79%的股权、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合资兴 建青岛金元塑胶有限公司、新建粘性内表面热缩管项目及运用募集资金504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刊登在1999年11月24日及1999 年12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2000年12月,我公司召开了二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取消原 硅橡胶预制式电缆附件产品引进项目(计划投资2976万元), 改投成立长春中科英 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本公司投资3000万元。相关的董 事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刊登在2000年11月16日及2000年12月19日的《上海证券 报》上。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截止2000年12月31日,我公司前次实际共募集资金21626万元, 上述项目共使用 募集资金20209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93.4%,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按承诺或披露内容使用, 使用效果 良好。改变《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 已经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变 更程序,并及时进行了披露。
    八、2001年度配股预案:
    1、配股资格
    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1999)12号文, 《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要求,将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逐一对照,对公司2001年增资配股资 格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配股规定,具备配股资格。参与公司本次配股决议的 董事对董事会本次配股的决议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配股比例和配售总额:
    以2000年末总股本11564.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 施配股,共可配售3469.44万股。基中:国有法人股可获配1279.2万股;境内法人股 东可获配975万股;社会公众股东可获配1215.24万股。
    3、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配股价格拟定为人民币12-18元,预计可募集资金1.46-2.19 亿元(含发行 费用)。
    定价依据:参考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及市盈率状况;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与承销商协商一致。
    4、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
    (1)粘性内表面热缩管生产项目;
    (2)高性能复合绝缘胶带技术改造项目;
    (3)电缆附件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该三个项目共需筹资21881万元,如不足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5、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股东配股权的处置。
    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及法人股股东杉杉集团有 限公司均出具书面承诺放拟弃配股权。
    6、配股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决议自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7、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配股有关的事宜及授权董事会在 配股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此配股预案需提交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 报地方证管部门出具意 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九、200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1、粘性内表面热缩管生产项目
    该项目已经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高技(2000)1874号文批准,计划17200万元。 在投资总额中,国家投入2000万元,其余的将全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高性能复合绝缘胶带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经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吉经贸投资字(2000)978号文批准,项目投 资总额为3350.98万元。
    3、电缆附件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经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吉经贸投资字(2000)977号文批准,项目投 资总额为3328.90万元。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确立的产业结构和战略目标。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2001年3月2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长春应化所图书馆学术厅;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董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00年度财务决算和2001年度财务预算;
    4、审议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1年度配股预案;
    6、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2001年3月9 日当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持有本 公司股份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 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出席会议并 参加表决。(附: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1年3月13-16日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 位证明(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它事项: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59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崔翔
    联系电话:0431-5694024
    传真:0431-5689715
    特此公告
    
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