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3日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顾明怀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拟为北京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为期1年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的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因此项贷款担保事宜正在进行中,尚未签定协议,我公司将根据事情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对外担保公告”。
    二、审议通过拟为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中国银行博罗分行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因此项贷款担保事宜正在进行中,尚未签定协议,我公司将根据事情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对外担保公告”。
    三、审议通过拟变更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股权的议案;
    (一)、股权整合事项
    拟将本公司持有的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权(本公司持有其32%的股份)转让给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的股份),将本公司持有的长春电工器材2850万股股权(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份)转让给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新疆热缩材料有限公司102万股股权(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转让给重庆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股权整合目的
    由于本公司已由单一的生产型企业逐步向投资控股型企业转变,为了进一步理顺公司的生产、销售体系,公司拟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司按其性质进行重新整合。
    (三)、股权整合情况说明
    1、销售系统的整合
    (1)、整合前:
    整合前本公司共有四个销售平台:
    A、北京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有其80%的股权)、
    B、重庆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有其80%的股权)
    C、广州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有其80%的股权)
    D、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2700万元持有其90%的股权)
    (2)、整合后:
    由于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销售总公司及销售网络管理中心,为了调整本公司资产结构,理顺上海中科英华其销售管理职能,本公司已将其他三个销售平台的股份转让给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详见11月29日公司临2002-037公告)
    2、生产系统的整合
    (1)、整合前:
    本公司生产系统的控股公司情况为:
    A、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有其32%的股份)(公司原持有其3000万元股份,已与2002年11月28日转让给长春热缩1000万股,详见11月29日公司临2002-037公告)
    B、长春中科英华电工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出资2850万元,持有其95%的股份)
    C、湖州中科英华新材料高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7878万元,持有其98.48%的股份)
    D、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988.99万美圆,持有其66.83%的股份)
    E、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4950万元,持有其99%的股份)
    (2)、本次整合后:
    由于公司已将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及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生产系统的基地。以这两个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据产业相关性和地域相关性整合相关的产业关系,理顺产业资源的管理关系。因此本次将持长春电工器材2850万股股权转让给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权转让给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使长春热缩变为上述公司的实际控股公司。
    (四)、通过本次整合,我公司将不再持有上述转让方的股份,其股份将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同时由于受让公司均为本公司绝对控股企业,因此本次股权变更未对本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