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月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8名,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全体 监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聘独立董事的工作计划(修正案);
    该工作计划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对本公司选聘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任职资格的审核、报酬及 费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工作计划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合并持有本公司1%以上的股东在2002年2月25日前 含2月25日 将提名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长春热缩员工工资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