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定,公司拟于2005年11月29日上午9时在基隆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11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兰州市基隆大厦23楼会议室
    (三)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更换部分独立董事的提案》
    (四)股东大会召集人及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会议对象:
    凡是2005年11月18日下午3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授权委托书)、股票对帐单并加盖所在营业部公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持股凭证(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在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在登记时间内登记。
    2、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秦安路8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5年11月21日。
    4、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和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凭会议登记时出示的所有证件参加会议。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文萍 孙小琴
    联系电话:0931-8856389
    传真电话:0931-8729599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2.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
    对股东大会议程中所列的 项议案投赞成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中所列的 项议案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中所列的 项议案投弃权票。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如有表决权,则具体指示是 。
    (注:如委托人对 项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